作者:不详 来源:www.xue.net 更新日期: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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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共管理硕士(MPA) 公共管理硕士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管理人才。要求毕业生成为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熟悉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公共管理学是一门运用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专门研究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组织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体系。 MPA 学位是建立在公共管理及政府研究领域(学科)基础上的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它的英语名称是“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Master of Public Affairs”以及“Master of Public Policy”(MPP)等。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目的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法律硕士学位教育已成为文科高层次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长安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只限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长安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宁波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
(四)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五)专业学位代码 4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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