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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辅导:马哲辩证法专题复习指导及出题点
作者:城市学习网 来源:www.xue.net 更新日期:2008-5-7 阅读次数:

考研政治中的“辩证法”部分,它和 “唯物论”同样,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内容。如果说,“唯物论”概括的是“世界的物质性”,回答的是世界“是什么”的问题,那末本章的内容则是“世界的辩证性”。回答的是世界“怎么样”的问题,即世界是以什么样的状态存在着的问题。认为世界具有“辩证性”,就是指客观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着的。

“辩证法”部分在框架结构上分为三节:第一节讨论了联系和发展的观点。这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总特征。其中的理论要点有联系、系统、发展、过程、规律以及现象和本质、必然性和偶然性。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其基本思路是:辩证法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所以,要理解辩证法首先把握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上的对立。进而要理解联系、发展范畴,然后,理解什么是规律,规律的客观性。在此基础上,理解唯物辩证法联系发展观点的若干基本环节。

第二节讨论了量变质变规律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辩证法基本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主干。因为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世界的联系和发展的学说,这里的两个规律正是从不同侧面揭示了世界的联系和发展:量变质变规律揭示的是事物存在的最基本的状态和发展变化的过程,指明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和相互转化的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则揭示了发展就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全过程。指明了事物发展的总的趋势和基本方向是前进上升的,而发展的具体途径和道路则是螺旋式的或波浪起伏的。

第三节专门讨论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正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最深刻的本质,因此,对立统一关系也就是辩证法全部规律的实质。也是整个哲学体系中所有“辩证关系”的实质。要深入理解辩证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就要理解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在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基础上的展开,同时矛盾双方有着性质和地位的不平衡性,从而有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非主要方面的区别。对于矛盾的这些特征的体会和运用形成了矛盾分析方法。

一、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一般考单选题)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对立点是:①联系的观点和孤立的观点的对立。②发展的观点和静止的观点的对立。③是否承认矛盾是对立的焦点和实质。

(一)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重点考点】(一般考多选题、材料分析题)(一般考单选题、多选题)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及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1)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是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过程中所固有的本性。

(2)联系的普遍性

①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要素及其发展的各个阶段是相互联系的。(内部联系)

②每一事物都与他事物处于相互联系之中。(外部联系)

③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环节。(整体联系)

④世界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中介联系)

(3)方法论意义:普遍联系的原理是科学发展观中的重要观点“协调发展”的哲学基础。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正确地处理和协调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自然规律的关系。当前实践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是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的具体体现。

(二)联系与系统【重点考点 难点】(一般考多选题、材料分析题)

1.系统是由普遍联系而形成的事物的存在状态。

2.系统的主要特征

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有机整体。系统和要素的联系是深化了的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1)系统的整体性。系统具有其部分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整体特性。

①系统的整体性功能只能存在于各个组成要素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之中,而不是各孤立要素的性质和功能的简单相加。

②系统中要素的性质、功能要受该系统整体的制约。

(2)系统的结构性。系统的性质不仅取决于构成系统的各要素的性质,更取决于这些要素的结合方式即结构。系统结构对于系统的功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3)系统的层次性。(4)系统的开放性。

(三)发展观和过程论(一般考多选题)

1.发展的实质

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变化

①发展是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无序向有序的上升运动。

②发展凝结着事物运动、变化的成果,反映着事物的新陈代谢的规律。

③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2.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内容和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过程论与发展观是内在统一的,

(1)一切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和发展的。

(2)把世界看做过程的集合体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把世界看做永恒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是形而上学的思想特征。

(3)唯物辩证法过程论原理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个重要原则。

(四)规律及其客观性(一般考单选题、多选题)

规律是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

1.规律是本质和本质之间的联系。

2.规律性与必然性是同等程度的范畴。

3.规定的稳定性也就它的重复性。自然现象规律的重复性显而易见,社会规律重复性的表现尽管复杂,但同样存在。历史事件独一无二,不可重复,但历史事件的不可重复性并不否定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历史规律的重复性不等于历史事件的重复性,而是历史趋势的重复性。

4.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对立

(1)是否承认事物发展具有客观规律,在世界观上表现为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对立。

(2)伪决定论是指神学目的论、宿命论等唯心主义决定论。

(3)决定论又分为机械决定论(旧唯物主义)和辩证决定论(马克思主义哲学)

唯物辩证法诸范畴

范畴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是理论思维的逻辑形式。唯物辩证法的诸范畴从不同的侧面揭示出了事物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五)现象和本质(一般考单选题、多选题)

1、含义

现象是事物的外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事物深藏于现象背后的内在联系。

本质是现象的根据,现象是本质的表现形态。假像也是本质的表现。

2.方法论意义

(1)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观察大量生动的现象,把现象作为人门的向导。(2)要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透过现象揭示本质。(3)把握本质是认识的深化,不是认识的结束,要认识更深层次的本质。

3.区别假像和错觉【难点】

错觉是由人的感觉上的错误造成的,属于主观的范畴;假像则是客观条件造成的,属于客观的范畴。

(六)必然性和偶然性【高频命题点】(一般考单选题、多选题、材料分析题)

1、含义: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不确定的趋势。

2、关系: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

3、意义:一方面,重视必然性;另一方面,不忽视偶然性。抓住机遇,实现发展。

(七)原因和结果【高频命题点】(一般考单选题、多选题)

1.含义

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原因起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因果联系是一种包括时间顺序性在内的由某一现象必然引起另一现象的本质联系。

2.辩证关系

(1)原因和结果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2)反馈――结果对原因的反作用

(八)可能性和现实性(可能考单选题、多选题、材料分析题的一个采分点)

1.含义

(1)现实是指当下的一切事物、现象的实际存在。它同必然性具有内在联系。

(2)可能性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2、把握可能性的复杂情况

(1)区分可能和不可能。(2)区分现实的可能和非现实的可能(抽象的可能)。

(3)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4)把握可能的量的方面,即或然率。

3.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这一原理对于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指导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二、事物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及其关系

(一)事物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高频命题点】

1.质、量、度(一般考单选题、多选题)

(1)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

(2)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及其构成成分在空间排列组合上的可量化的规定性。认识量是认识的精确化。

(3)质和量的统一为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

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实践活动的适度原则。

2.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一般考单选题、多选题、材料分析题的一个采分点)

(1)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

一方面,量变向质变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质变向量变转化,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只有质变才有新事物的产生和世界的发展。

承认不承认质变,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重要标志之一。 “激变论”与“庸俗进化论”。

(2)量变和质变的互相渗透

一方面,量变中渗透质变,这是指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另一方面,质变中渗透量变,这是指质变过程中包含着新质在量上的扩张。它每一步都是新质因素的产生。

(二)事物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辨证关系(一般考单选题、多选题)

1.辩证的否定观和形而上学否定观的对立

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种因素。

辩证法所理解的否定①是事物的自我否定。②是发展的环节和联系的环节。③否定的实质是扬弃。

2.辩证的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三)辩证否定观的方法论意义(一般考单选题、多选题、材料分析题的一个采分点)

辩证的否定观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是观察分析一切问题的方法论原则。

1.启示我们对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的分析态度和扬弃的方法。必须同时看到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对待传统文化,要批判继承。对待外来文化要选择吸收。

2.辩证的否定观是我们坚信新生事物不可战胜的哲学依据。

新事物必然要战胜旧事物,是由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所决定的。

(1)新生事物代表着事物的发展方向。

(2)新生事物具有新的结构和功能。

(3)新生事物反映着社会进步的要求。

三、对立统一规律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重点考点 难点】(一般考多选题、材料分析题)

1.矛盾范畴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即矛盾是事物统一体内部的对立因素之间的关系。

2.矛盾的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1)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2)矛盾双方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同一性要受斗争性的制约,矛盾双方的共存要靠斗争来维持、转化靠斗争实现。

斗争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同一性规定和制约着斗争的形式和范围。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1)辩证认识的实质

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握住矛盾。

(2)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制定战略策略的理论基础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全面地把握事物矛盾的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既要重视斗争,也要善于调和和妥协。

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制定战略策略的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关于统一战线中的“又联合又斗争”的策略,改革开放中“利用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方针,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一国两制”方针,党的十七大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以及我国在处理国际关系中提出的“构建和谐世界”理念,正是对立统一学说的运用和体现。

(二)矛盾同一性斗争性推动事物发展的原理【重点考点 难点】(一般考多选题、材料分析题)

矛盾着的对立面(事物统一体内部的对立因素)又斗争、又统一,推动事物的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推动事物发展中各有作用:

1.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是:

①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的事物统一体。只有形成事物统一体,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条件,矛盾双方才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获得发展;

②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内容之一。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利用、相互促进中各自得到发展;

③矛盾双方的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了发展的方向。发展是事物的转化,但并不是随意的变化,不是转化为别的东西,而是向着基于共同本质的自己的对立面的转化,从而构成了事物的自我发展。

2.斗争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①促进事物的量变。②实现事物的质变。

3.全面把握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的重要意义

斗争性和同一性都是矛盾所固有的基本属性,自觉地利用矛盾的这两种力量推动发展,“相反相成”,“相辅相成”。

4.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指导实践,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发展的作用

(1)和谐包含着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思想,强调矛盾的同一性。

(2)和谐并不否认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和谐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实现的。

(3)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差异,化解冲突,创造“双赢”,促进发展。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重点考点 难点】(一般考多选题、材料分析题)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

(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2)矛盾的特殊性是指①具体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各有特点②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各自有特点。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即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

(1)“一般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

(2)“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质或属性)”。

3.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毛泽东认为这一原理是“矛盾问题的精髓。”

(1)认识事物就是认识矛盾。事物的表面是现象,本质是矛盾。矛盾通过问题突显。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分析共性矛盾和特殊矛盾。既把握矛盾的普遍性(事物的一般原因),又把握矛盾的特殊性(事物的特殊原因),才能真正认识事物。

(3)不同性质的矛盾有不同的解决形式

①矛盾克服。②矛盾对消。③矛盾融合。④矛盾共存。⑤对抗与非对抗形式。

(四)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原理【高频命题点】(一般考单选题、多选题、材料分析题的一个采分点)

(1)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2)矛盾分析方法――矛盾发展不平衡性原理的应用

广义的矛盾分析方法,就是应用对立统一规律,即辩证认识的实质。狭义的矛盾分析方法称为“两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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