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中国-东莞·教育导航
  主页 | 教育资讯 | 推荐课程 | 公开课 | 考试 | 资格认证 | 外语 | 硕士考研 | 自考成考 | IT培训 | 金融财会 | 名校 | 学习资料
  导航:首页 - 2008年网上调剂基本规则

2008年网上调剂基本规则
作者:城市学习网 来源:www.xue.net 更新日期:2008-5-7 阅读次数:
 1、第一志愿没有被招生单位录取的上线考生(特殊考生除外),均可参加网上调剂;

  2、所有需要调剂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填报调剂志愿。通过其它方式进行调剂的考生也需通过网上补报调剂志愿;

  3、参加调剂的考生每人可以在网上同时填报两个平行调剂志愿,确定提交后的调剂志愿在48小时内不允许修改(两个志愿单独计时),以供招生单位下载志愿信息和决定是否通知考生参加复试。48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填报调剂志愿,但如果此时招生单位未发复试通知,修改志愿的同时也将从该招生单位志愿列表中删除;

  4、考生在网上填报调剂志愿时,选择调剂的招生单位、专业科类与自己的考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的调剂政策,否则将无法正常提交;

  5、只有回复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方可被招生单位置“待录取”标记,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招生单位可随时解除“待录取”标记;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则不可再同意其它单位“待录取”;

  6、请调剂考生注意浏览各招生单位公布的调剂方法和复试通知,并关注待录取状态;

报 名 此 课 程 / 咨 询 相 关 信 息
【预约登门】 【网上咨询】 【订座试听】 【现在报名】
课程名称
2008年网上调剂基本规则
真实姓名
* 性 别
联系电话
* E-mail:
所在地区
咨询内容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14 www.dgedu.com.cn 东莞教育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东莞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