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设置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设九个科目,具体是:
《建筑设计》、《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作图)》、《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构造》、《建设方案设计(作图题)》《建设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作图)》。其中,《场地设计(作图)》、《建筑技术设计(作图)》和《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为主观题,在图纸上作答;其余6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分4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是:
第一天 |
08:00一11:30 《建筑设计(知识)》 |
13:30一15:3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16:00一18:00 《建筑前期与场地设计》 |
第二天 |
08:00一11:30 《场地设计(作图)》 |
13:30一17:30 《建筑结构》 |
第三天 |
08:00一10:30 《建筑材料与构造》 |
12:30一18:30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第四天 |
08:00一10:30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12:30一17:30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设四个科目,具体是: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结构与设备》、《场地与场地设计(作图题)》。作题图的科目为主观题,在图纸上作答;其余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分2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是:
第一天 |
08:00一11:30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3:30一16:30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第二天 |
08:00一11:30 《建筑结构与设备》 |
12:30—18:30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