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中国-东莞·教育导航
  主页 | 教育资讯 | 推荐课程 | 公开课 | 考试 | 资格认证 | 外语 | 硕士考研 | 自考成考 | IT培训 | 金融财会 | 名校 | 学习资料
  导航:首页 - 08年司法考试大纲公布 台湾居民也可报考

08年司法考试大纲公布 台湾居民也可报考
作者:城市学习网 来源:www.xue.net 更新日期:2008-5-9 阅读次数:

  司法考试(下称司考)大纲正式出炉。2008年大纲删除了考点467个,变更考点297处,新增考点52个,调整幅度非常之大。司考专家普遍认为,虽然大纲变化大,删除内容多,但不能盲目乐观,仍需将复习重心放在传统重点、新增法规和新增考点上。

  卷一科目删除考点最多

  万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杨长庚分析称,08司考大纲删除考点达到20%左右,但除了卷一科目外,其余学科删除考点影响很小。

  比如刑法、民法等卷二、卷三的科目共删除考点353个,占全部删除考点的75.5%以上,看似减轻了考生负担,但实际上这些删除的考点原本也都不具有可考性。

  值得注意的是法理学、法制史和三国法中所删除的72个考点中,实质性删除考点最多的部分是国际经济法,所删除考点大多是07年大纲新增的考点。

  多位接受采访的司考专家表示,每年的新增考点都是考生需重点关注的部分。08年考纲新增考点最主要的集中在卷一的科目中,如法理学中的“法适用的一般原理”,宪法中“宪法规范的分类”,国际私法中的“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国际经济法中的“我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等。此外,大纲在卷四中设置了若干选作题,指明了今年将继续采用选作题的形式,这对考生有利。

  台湾居民今年也能参加司考

  从2008年起,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大陆司法考试。新东方北斗星培训学校教学专员刘景提醒说,台湾法律制度与大陆现行法律具有一定的差别,台湾考生在准备司法考试时,须注意其中的区别和联系:如台湾地区有民法典,而大陆地区目前只有《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民法单行法;大陆地区《物权法》则是在借鉴国际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着重于社会主义特色而制定,与台湾地区物权法有较多差异;而大陆地区《合同法》借鉴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以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立法经验,因此该法与台湾地区的规定基本是相同的。


报 名 此 课 程 / 咨 询 相 关 信 息
【预约登门】 【网上咨询】 【订座试听】 【现在报名】
课程名称
08年司法考试大纲公布 台湾居民也可报考
真实姓名
* 性 别
联系电话
* E-mail:
所在地区
咨询内容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14 www.dgedu.com.cn 东莞教育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东莞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