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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期安排及其它注意事项
作者:城市学习网 来源:xue.net 更新日期:2008-6-21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我市2008年度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分类
(一)社会化鉴定工种(见附件1)
(二)物流师模块化考核工种(见附件2)
(三)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家用电子类产品维修工技师及高级技师模块化工种(见附件3)
(四)行业特有工种(见附件4)
(五)深圳市计算机类鉴定工种(见附件5)
二、考期安排
(一)鉴定工种分类中第一至四类的理论、实操考期安排为:
批 次
报名时间
考核日期
考核层次
第一批
3月3日-3月28日
4月12日-13日
初、中、高、模块化、技师、高级技师
第二批
4月7日-5月9日
5月24日-25日
初、中、高、模块化
第三批
5月19日-6月13日
6月28日-29日
初、中、高、模块化、技师、高级技师
第四批
6月23日-8月22日
9月6日-7日
初、中、高、模块化
第五批
9月1日-9月26日
10月18日-19日
初、中、高、模块化
第六批
10月8日-11月3日
11月15日-16日
初、中、高、模块化、技师、高级技师
(二)鉴定工种分类中第一至四类的技师、高级技师论文答辩考期安排为:
批次
报名时间
答辩时间
考核层次
第一批
2月25日—3月28日
6月21—22日
技师、高级技师
第二批
7月7日—25日
11月22—23日
技师、高级技师
(三)鉴定工种分类中第五类考期安排为:
批次
报名时间
考核日期
考核层次
每月第一批
每月1日-7日
每月11日起
初、中、高
每月第二批
每月11日-17日
每月21日起
初、中、高
(四)全国(省)统一鉴定工种的考期安排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另行发文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技师和高级技师论文答辩要求
1、参加技师论文答辩的,须在技师理论和实操双科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论文答辩。
2、参加高级技师论文答辩的,须在高级技师理论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论文答辩。
(二)节假日、休息日不接受报名。
(三)各工种的具体报名时间和考核时间与本《通知》附件不同的,以附件规定为准。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服装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
 
 
 
工种代码
工种名称
等级
考核科目
科目1
科目2
科目3
03-126
服装设计定制工
中级
理论
实操
 
高级
理论
实操
 
技师
理论
实操
论文答辩
高级技师
理论
实操
业绩追踪
 
工种代码
工种名称
等级
考核科目
科目1
科目2
科目3
17-381
服装裁剪工
初级
理论
实操
 
中级
理论
实操
 
高级
理论
实操
 
技师
理论
实操
 
 

工种代码
工种名称
等级
考核科目
科目1
科目2
科目3
17-382
服装缝纫工
初级
理论
实操
 
中级
理论
实操
 
高级
理论
实操
 
技师
理论
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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