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常见问题通俗详解:
1、 什么是申请硕士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并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2、 申请硕士学位与在职研究生有什么区别?
申请硕士学位是一种非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只表明他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不涉及学历。因此,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也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职研究生是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在职研究生的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与脱产研究生相同。是经过学校录取的正式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的学历。
一个在职人员可以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报考正式研究生,最后可获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即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也可以以同等学力人员的身份申请硕士学位,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3、 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要求及考试方式是什么?
申请硕士学位时所要考核的课程科目、内容及评卷标准都与该专业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致。
除了学校组织的学位课考试外,申请人还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两个水平考试,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按国家规定,申请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作物学、农林经济管理、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建筑学等二十五个学科各专业的人员均须通过此考试)。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培养单位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4、申请硕士学位时,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是如何要求与安排的?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专业的申请人在确定申请资格后的四年内,都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考试。该考试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在每年六月上旬。考试由当地高教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外语考试的问题,请向当地教育管理部门咨询。
此外,申请人还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该考试先在部分学科专业试点进行。目前,试点的学科专业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作物学、农林经济管理、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建筑学等二十五个一级学科。申请这二十五个一级学科各专业的人员均须通过此考试。该考试国家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在每年六月上旬。考试由当地高教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5、申请硕士学位,最后颁发何种证书?
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经审查合格被授予硕士学位后,由培养单位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它和正式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所获得的学位证书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