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立普通高校,其前身是创办于 1958 年 10 月的广东省成人科技大学。学院建院 49 年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艰苦创业,狠抓质量,为社会培养了近两万名大专毕业生。
学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层次高职教育,以工为主,文、经、管兼顾,努力追求注重实训、实操、着力培养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办学特色,立足广东,面向泛珠三角,以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技能人才。学院正加强制度创新、实现“学校转制、教学转轨、管理转型”三个转变,保证学院健康发展。积极创造条件,迎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抓住契机“以评促建、以评创优”创办优质的高职高专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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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坐落在景色优美、环境幽静、风景秀丽的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凤凰山下,占地面积 200 多亩。现有在校生5000 多人,招生规模逐年增长,预计2007年在校生将超过 6000 人。2007年在湖南、海南、广西、江西、福建、新疆等地招生。
学院现有计算机信息系、商务管理系、外语系、机电工程系、基础部、实训中心、政治理论教学部等 7个教学教辅部门。学院开设了计算机应用技术、物流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商务英语、建筑工程技术等20 多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建立了机电工程实训室、工程管理实训室、计算机实训室等多个实训室及实习车间,开设了工程制图及测绘、电工电子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单片机、视频显示技术与彩电、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务(EDI)、物流管理、会计模拟、汽车专业、语言实验等四十多个类别重点实训科目。
学院拥有一支学历层次较高,教学、科研能力强,敬业爱岗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教师队伍中先后有六人次获得“南粤教书育人优秀教师称号”。各系、各专业配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队伍的 50%以上,学院有的教师已是省内外知名的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多数教师都曾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个人专业著作。
学院建有现代化教学大楼,三幢实训大楼,还有一批多媒体教室、多功能学术厅。我院已配备各类教学仪器设备2300 多台(件),有效保证学生实操能力的训练。图书馆大楼的建筑面积近 5000 平方米,藏书近二十万册 ,阅览室座位近 1200 个,每周开放时间近 80 小时。
学院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推行“文凭+证书”的多证制,学生在完成学业获得文凭的同时,可考取与本专业相应的多个职业技能证书,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有利条件。
学院有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管理能力较强的学生管理队伍,实行院系二级规范化管理,各系配有专职辅导员。学生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采取严格、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学院形成了良好的学风、校风。学院设有院、系团委,院、系学生会及各类学生社团等几十个学生活动机构,还设有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学生勤工助学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院已形成了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和文体活动氛围。
学院勤工助学办公室,负责安排特困生勤工助学岗位,2006年为特困生提供了约 6938人次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困生获取工资:216330元,帮助特困生完成学业。
学院以就业为导向开展教学改革,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学生进行“全程化”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我院有各类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训基地及用人单位约 1000 多家,学院各部门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80% 的毕业生在广州、东莞、深圳、珠海、佛山等地就业。毕业生就业方向:普通高校专插本、成人高考专升本、考取国家公务员、在各大中小企业任管理人员、技术工作人员、职员等。2006年毕业生就业率达 98.01%,在全省同层次高校中均位居前列。
学院按较高标准建设的学生公寓(配有洗漱间、200 卡电话、热水系统、校园网络)、食堂、医务室、商铺等生活设施,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馆、足球场、学生活动中心、健身房等文体活动设施一应俱全。
报 考 须 知
1.教育部下达的我院在广东省的院校代码为13930,在其他省招生的院校代码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2.我院属国家公办院校,广东省录取批次为第三批A线(专科),2006年在广东省普高(3+X)录取分数平均分为522分,普高(3+X)录取分数线为500分以上,高职(3+1)录取分数平均分为567分
高职(3+1)录取分数线为519分。
3.学院的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3]161号)的规定收费。学费标准:(理工、外语类)6000元/生·学年;(文史类)5000元/生·学年;其中艺术类专业:室内设计技术、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根据住宿条件,经省物价局核准,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北区学生公寓)和 1200元/生·学年(东区、中区学生公寓)。如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有变动,按公布的新标准执行。
4.学院通过以下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的标准:①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②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国家助学贷款。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3)勤工助学。学院勤工助学办公室负责安排特困生勤工助学岗位,上岗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可获得相应的报酬。
(4)专项困难补助。学院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特困生的生活补贴。
(5)临时困难补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生所在的班、系及学院各党支部每年举行多种形式“献爱心”活动,帮助特困生解决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