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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注意:考场中这些行为属于违规
作者:广州教育在线 来源:gzedu.com.cn 更新日期:2008-7-3 阅读次数:

考场莫违规

手机带入考场当手表用

违规类型: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属一类违规;未将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属一类违规;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属二类违规;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如用手机发短信、通话),属三类违规

进场后没有按座位号入座

违规类型: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属一类违规。

开考信号还未发出,就开始动笔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还在“奋笔疾书”

违规类型: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属一类违规

考试开始后,还在交头接耳

违规类型: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属一类违规

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范围内大声喧哗,“高谈阔论”

违规类型: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的,属一类违规

考试离场,以为草稿纸没用,带出考场

违规类型: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属一类违规

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

违规类型: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属一类违规

在考卷上“画蛇添足”写上与考试无关的内容

违规类型: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等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属一类违规

自以为“够兄弟”,将自己的答卷故意给别人抄袭

违规类型: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属二类违规

强迫别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违规类型: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属三类违规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互换试卷

违规类型: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的,属三类违规

平时不用功,考试找人替考

违规类型: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考试材料的,属四类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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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有关规定,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分四类给予处理,具体如下:

一类违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二类违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一年;

三类违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两年;

四类违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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