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研究生考试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初试分数线分区将进行调整,考试限定交卷时间延后。教育部通知规定,初试将于2008年1月19日至20日进行。复试一般应在2008年5月上旬完成。
考务规定对考试交卷时间进行调整。从2008年起,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农学门类两门业务课为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教育学(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为3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考试科目为两门,即综合能力和外国语。
从2008年起,教育部将对初试分数线分区适当调整。其中,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目前在三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如报考地处一、二区的招生单位,按三区分数线予以照顾;目前在二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不享受二区分数线的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