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中国-东莞·教育导航
  主页 | 教育资讯 | 推荐课程 | 公开课 | 考试 | 资格认证 | 外语 | 硕士考研 | 自考成考 | IT培训 | 金融财会 | 名校 | 学习资料
  导航:首页 - 关于加强民办公助学校初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民办公助学校初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东莞教育在线 来源:dgedu.com.cn 更新日期:2008-8-31 阅读次数:
各民办公助学校:
为了加强我市民办公助学校招收初中学生的管理,促使各民办公助学校初中招生规范、有序进行,我们在总结去年招生的基础上,现就2004年民办公助学校初中招生办法通知如下:
一、各民办学校如需要经过考核招收初中学生的,考核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5日至6月25日内的星期六或星期天进行,并把具体的考核时间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告。
二、学生的考核成绩及录取通知书必须在6月26日之后才能公布,考核之后至公布之前这段时间各民办学校要做好保密工作。
三、若录取的初一学生是莞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注册时间安排在7月9日、10日两天,录取的初一学生是其他镇区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在公布录取结果后由学校安排时间注册。
四、加强转学生的管理。每学期结束后,民办学校原则上不能大面积接收转学生,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初中、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教基[2003]1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东莞市教育局
                        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报 名 此 课 程 / 咨 询 相 关 信 息
【预约登门】 【网上咨询】 【订座试听】 【现在报名】
课程名称
关于加强民办公助学校初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真实姓名
* 性 别
联系电话
* E-mail:
所在地区
咨询内容

      

相关文章:
·公 示 (2008-8-31)

Copyright© 2014 www.dgedu.com.cn 东莞教育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东莞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