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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实施办法
作者:东莞教育在线 来源:dgedu.com.cn 更新日期:2008-9-1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2006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实施办法的通知

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区宣传科教办,各有关中小学:
    现将《2006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望及时报告我局基础教育科。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2006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改革初中招生办法有关通知精神,为保证2006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总结近年来莞城初中招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莞城中小学布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工作,要有利于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要有利于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要有利于促进学校均衡发展,调动初中学生学习积极性;要有利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不正之风的干扰,促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招生办法
    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将莞城小学应届毕业生分别安排到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玉兰中学和东莞市可园中学就读。
    三、招生对象
    1、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外其他小学就读,愿意回莞城升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父母一方在莞城工作并持有《特聘工作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父母一方在莞城工作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或以上)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凡属上述(2)(3)(4)项情况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请于6月5日至9日带齐相关资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22218641)
    四、具体实施细则
    1、具体做法:将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玉兰中学和东莞市可园中学的初一招生指标,按莞城小学毕业生的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小学,再由各小学按这三所中学分配的指标名额数,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把毕业生分配到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玉兰中学和东莞市可园中学就读。
    2、“电脑派位”时间:6月26日
    3、“电脑派位”具体操作:以小学为单位,通过电脑用随机的方法给每个待派位的小学毕业生产生一个“派位号”,并以此号码作为派位依据,然后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出“开始码”。根据“派位号”和“开始码”相结合的原则,按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玉兰中学和东莞市可园中学分配到该小学的招生指标数,依次排定这三所中学录取的派位号码范围。整个派位过程邀请市教育局领导、莞城办事处领导、市公证处公证人员、新闻记者、中小学校长代表、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4、为有利于初中招生指标安排的准确和合理,莞城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统计到5月31日止(属莞城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在5月31日前办理确认手续),在此日期以后迁入莞城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只安排在有学位的初中就读。
    5、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玉兰中学和东莞市可园中学原则上不招收非莞城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入学。非莞城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在原就读小学参加小学毕业考核,填写小学升初中登记表,由市教育局出具介绍信,在指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初中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6、各中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收借读生。对因特殊原因确需招收借读生的,须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招生办、教育局主管领导集体讨论同意后才能招收。各校因特殊原因招收的借读生,应是具有莞城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学校在招收借读生时要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发的《关于加强城区中小学招生管理的通知》(东府办[1996]48号)。收费要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工作。初中招生工作是关系到能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摆脱“应试教育”影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方向性问题,也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教育部门、学校的形象,因此,必须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地向社会、学生和家长宣传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改革的目的意义,以取得各方面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2、加强管理和监督。为了保证初中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防止不正之风产生,实行层级负责制。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莞城教育办和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办事,加强对派位工作的检查监督。教育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要追究哪一级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作行政处分。
    3、加强领导。成立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杨晓棠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陈健秋副局长、莞城区党委委员叶建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莞城区教育办和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等。领导小组着重研究和分析招生工作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加强对小学毕业生升中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何炳基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余海花同志担任。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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