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紫藤 来源:城市学习网 更新日期: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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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订三套校服,如此"盘剥"寒门学子? 据5月9日报道,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勐堆乡彭木山完小六年级的50多名学生,却在4月20日购买了一套新校服,而这些孩子还有两个月就小学毕业了。对于这些贫困学生来说,订校服的45元钱是大半个学期的伙食费,而且这已是近4年来该校统一订购的第3套校服。 四年内竟订了三套校服,究其原因,显然是利益驱动,有网友留言道:“有回扣啊”。透视这一丑闻,让人既激愤又黯然。激愤的是,校方敛财可谓挖空心思,可谓明目张胆,可谓毫无顾忌;黯然的是,校方订购校服的名义是“学生和家长自愿”。在地位不对称的情势下,学生和家长不自愿又能如何?所谓的自愿隐藏着多少屈辱和无奈?尤需提及的是,“镇康县是国家级贫困县,2006年农民人均收入仅1260元。”“有的学生连每星期3元钱和两公斤大米都交不起。”面对学生寒酸而困窘的家境,校方竟能三番几次地“盘剥”寒门学子,令人无语。 200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在今年年初举行的全国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监察部副部长、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屈万祥指出,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律取消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反观镇康县勐堆乡彭木山完小的做法,恰恰视这些法规、政策为一纸空文。 客观地说,学生穿校服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比如可以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也有利于校容整齐,还可以减少学生穿着上的攀比心态。但是,学校不能借订购校服之名敛财,要么不订购校服,要么由学校埋单。在彭木山完小,四年内订了三套校服,频率之高令人惊讶,并且全部由贫困学子埋单,这种做法显然与相关法律和规定背道而驰。谈到为什么订购校服,彭木山完小校长李耀江称:“我说我们修了新的教学楼,做什么活动时穿得太难看不像样。”为了所谓的学校形象,强行向贫困生摊派,这是不人道的。须知,给学生创设好的学习环境,少用行政命令向学生施压,少把手伸向学生发学生财,这才是最好的学校形象。 四年内竟订了三套校服,这一事件又是一例教育乱收费的典型例子。说到教育乱收费,从最近一段时间看,尽管新义务教育法实施已过半年,但是新义务教育法不时遭到扭曲和践踏。以教育乱收费为例,中央无数次三令五申,也从法律上加以明确禁止,为什么乱收费却如吸血蚂蟥难以根除?应该说,解决任何顽疾不可能一蹴而就,因为顽疾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利益共同体和盘根错节的背景。 不管怎么说,以订购校服的名义敛财都是不允许的,同样我们也应意识到一味地大肆抨击教育乱收费而不去挖掘根源,也是很难取得实际效果的。当国家的教育投入能够到位时,新义务教育法的执行度才会顺畅;当法律的刚性得到切实的维护,一些学校领导、教育部门的领导也才不敢拿学生当唐僧肉。从而,教育乱收费才会逐渐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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