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更新日期:2010-7-12
成都市已于2009年开始并将至2012年结束,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试行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该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市教育局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师范生免费教育试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名额审定后要预留公办教师接收(编制)指标用于接收预期毕业的免费师范生,其任教3年后还可攻读研究生。
据悉,凡通过四川省招办被成都大学小学教育专业正式录取的成都市郊区(市)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均可报名参加由成都大学组织的免费师范生考核;通过四川省招办被成都大学其他专业正式录取的我市郊区(市)县户籍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考生自愿申请,经成都大学审查后也可参加考核。免费师范生入学后要与成都大学和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农村小学任教5年以上。同时,《意见》还规定免费师范生在求学期间,免除学费,免交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对于未能履行协议的免费师范生,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还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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