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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汕头第二次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通知
作者:不详 来源:网上收集 更新日期:2010-7-17 阅读次数:

汕旅办〔2010〕22号

关于2010年度第二次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旅行社,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做好广东省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旅导〔2009〕10号文件精神,现就参加2010年度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继续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政策。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有志投身旅游业,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可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本次开设中文及英语、日语、法语、德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泰语、印尼语等外语类考试。报考2009年度第二次导游资格考试小语种,“导游服务能力”(口试)不通过而“导游综合”(笔试)通过的考生,本次可加考“导游服务能力”(口试)考试。

  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导游员,可申请加考外语口试取得外语《导游员资格证书》。

  已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有意向到广东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必须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与本次考试同时进行。

  参加2010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新考考生,已通过了“导游综合知识”(笔试)或“导游服务能力”(口试)其中一科的,可申请加考尚未通过的科目。“笔试”成绩通过的,加考“口试”的语种可改换。

  二、报名程序

  旅行社、学校报考者先在单位报名后由专人统一到市旅游局报名(提供软盘及相关资料),其他报考者可直接到市旅游局报名(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四楼406室,联系人:刘少梅,电话:88973837)。

  报考者须提供下列材料:1、填写《广东省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在活力广东网http://guide.visitgd.com、汕头旅游政务网http//stly.gov.cn/下载或到市旅游局办公室领取),《报名表》须经报考人签名。2、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复印件(报名时出示原件),以及县(区)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2010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生及加考考生可免)原件。3、四张大一寸近期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不能使用打印机打印照片)。

  加考外语口试和“广东导游基础知识”的考生,除依照以上报名程序外,另须出示《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2010年7月8—28日。

  四、培训、教材

  (一)我局为报考导游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考前培训,考生自愿参加。

  (二)2010年第二次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选用省导考办2007年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词》和2009年新版《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广东英语导游》、《广东日语导游》及2010年版《考试指南》、《现场导游必读》等教材和资料。

  五、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导游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导游综合知识”和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两个部分。考试内容为从事导游工作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笔试部分(导游综合知识)涵盖理论与时事政治、旅游法规、导游实务、导游技能、广东历史概况、广东旅游资源、导游基础知识、文史常识等。

  “理论与时事政治”、“旅游法规”、“导游实务”、“导游技能”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广东历史概况”、“广东旅游资源”、“导游基础知识”、“文史常识”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外语类考生笔试试卷与中文类考生相同。

  2、口试部分(导游服务能力)涵盖语言技巧、景点知识、常规服务、应变知识、接待礼仪,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25分钟。外语类考生增加“中外互译”、“短文复述”两科。

  本次中文口试指定景点:全省景点5个:德庆龙母祖庙、东澳岛、鸦片战争博物馆、漂流之乡-清远、莲花山风景区。汕头市景点3个:中山公园、中信高尔夫海滨度假村、大峰旅游景区。

  本次外语口试指定景点4个:陈家祠、莲花山风景区、鸦片战争博物馆、潮州开元寺。

  (二)考试分数计算:笔试“导游综合知识”(上、下午成绩合计)满分800分,合格分为480分;口试“导游服务能力”满分200分,合格分为120分;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满分220分,合格分为132分。新考考生必须笔试和口试同时合格才能通过考试,加考考生加考科目合格即可通过考试。新考考生的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下一次报考只需加考尚未合格的科目。

  六、命题和考试时间

  (一)省导考办负责本次考试的命题工作。命题范围以《广东省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指南》为依据。

  (二)“导游综合知识”考试日期定于2010年10月17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三)口试“导游服务能力”在2010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之间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评卷和发证

  评卷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考生可以在广东省旅游局活力广东网查阅本人成绩。考试合格者由省导考办核发《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八、费用

  (一)新考类:

  1、新考中文导游考生每人598元;

  2、新考外语导游考生每人648元。

  (二)加考类:

  1、加考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每人368元;加考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中文每人230元,外语每人280元;

  2、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每人92元。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省财政。考生及单位缴费后领取回执或收据,待领取准考证时换回发票。考试工作的组织及考点的设置、准考证的发放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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