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更新日期:2010-7-21
7月20日、21日上午,南宁市区一般普通高中报名工作继续进行。21日下午,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将完成对一般普通高中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的录取工作。所有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7月25日—27日可到被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教务处领取录取通知书。
南宁市教育局提醒,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于20日8时30分—16时和明日8时30分—12时,继续到南宁三中、南宁二中(新民校区)、南宁二中(凤岭校区)、邕宁高中4个集中报名点中的任意一处进行报名。考生报读类别可选“指令”、“指导”、或“指令+指导”,如考生非南宁市市区户籍,则只可选“指导”。考生可以在报名时间内,多次在原报名窗口自主选择报名或退出,在录取时间内由中招办择优录取学生。
在前两天的报名工作中,不少家长咨询,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如何进行录取。南宁市中招办工作人员解释,在招生录取时间段内,首先按照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学业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当报考同一所学校的部分考生学业成绩各等级的数量相等,则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的优先顺序,依次录取相应等级高的考生。
记者了解到,由于今年南宁市区普通高中扩招,因此部分录取政策相应放宽。在去年的指令性计划中,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一科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而今年则放宽到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二科E者才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在指导性计划中,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3科E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而去年出现两科E者即取消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资格。
特别提醒
南宁市中招办特别提醒考生,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被南宁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机会,考生一旦被某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原则上不得退出,如需转到外地或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可以申请退出,由考生本人向中招办递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退出录取,但同时取消其再被南宁市市区内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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