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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考录取开始 一本院校7月20日录完
作者: 来源: 更新日期:2010-7-7

  辽宁省高考录取工作将于7月7日下午正式开始,预计整个高考录取工作将于8月中旬结束。按照录取安排,7日下午至9日,将首先进行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的录取工作。香港单独招生的10所院校将在今日完成录取工作。
  记者昨日从辽宁省招考办了解到,该省今年高考录取工作依然在辽阳辽化宾馆进行,目前辽化宾馆已经封闭。预计第一批本科A段院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11日到15日12时,第一批本科B段院校的录取工作将于7月20日完成。
  第一批录取本科A段和B段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高考分数(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三个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第一批录取本科A段和B段的平行志愿和其他批次的平行参考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高校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段)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重新征求考生志愿,进行补充录取。
  按照辽宁省今年高考录取相关规定,如果第二批录取本科、第三批录取本科和专科(高职)批次的院校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多于学校计划招生数,这个时候若学校还要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则拟录取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至少要比拟录取第一志愿总分最低的考生(不包括按政策降分录取的考生)高出20分;关于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分数级差的要求,有关高校将在招生章程中写明,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各批次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征求志愿补充录取时,先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公布的高校剩余招生计划和未被录取考生填报的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如高校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将适当降低分数,按照考生填报的征求志愿(原志愿作废)投档录取。

       附:辽宁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香港十所单独招生院校录取:7月7日前。
  2.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录取:7月7日下午至9日。
  3.提前录取专科学校录取:7月8日至10日。
  4.艺术特长生录取,第一批本科A段院校自主招生录取:7月7日至9日。
  5.第一批录取本科A段院校录取:7月11日至15日12:00。
  6.第一批本科B段院校自主招生录取:7月15日14:00—17:00。
  7.第一批录取本科B段院校录取:7月15日19:00至20日12:00。
  8.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录取:7月20日14:00至27日。
  9.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录取:7月28日至8月3日。
  10.专科(高职)院校录取:8月4日至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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