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法律(专科)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
001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必考 笔试 09年10月
002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9年1月
003 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09年4月
004 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09年7月
005 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6 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09年1月
007 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9年4月
008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09年7月
009 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9年10月
010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09年1月
011 0024 普通逻辑 4 必考 笔试 09年7月
012 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9年1月
013 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09年4月
014 0223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09年10月
231 0031 心理学(A) 4 加考 笔试
232 8067 中国通史 8 加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4门且不低于70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4门70学分;选考课0门0学分;加考课2门12学分。
说明:港澳考生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232。
2.原法律专业(专科,代码017)调整为本专业。
专业名称:法律 (本科)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
00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0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9年1月
003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09年7月
004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09年4月
005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4 必考 笔试 09年1月
006 0263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09年10月
007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9年7月
008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9年7月
009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9年4月
010 5680 婚姻家庭法 3 必考 笔试 09年1月
011 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9年1月
012 0227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09年10月
013 0167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09年4月
014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9年10月
015 8100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0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2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03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笔试
201 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2 0245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3 567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204 0242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5 0243 民事诉讼法 5 加考 笔试
231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加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且不低于65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65学分;选考课4门16学分;加考课6门34学分。
说明:1、港澳考生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且不少于14学分。
3、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4、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法学、涉外法学、涉外经济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其它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收费标准
A、专科
1、学费一次性缴清6400元
2、学费分两次缴清:3400元
3、教材资料费700元/人
4、报名费50元/人
B、本科
1、学费一次性缴清6400元
2、学费分两次缴清:3400元
3、非对应专业专科毕业生加收学费600元/人
4、教材资料费700元/人
5、报名费50元/人
说明:所收费用不含考试费及论文指导费,已合格科目可办理免考,考试不合格科目可免费重读再考。
注:如需提供计算机网络教学场地,则需加收400元/年(含200个上网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