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招生简章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保健品等与公共营养健康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不断扩大,同时由于膳食结构的改变,社会公众的营养健康问题日益突出。为提高中华民族整体健康素质,推动全国公共营养保健事业的发展,增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满足相关工作岗位的技能需求,本培训部特举办公共营养师专业人才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①医院医护等临床人员,药剂、检验等非临床专业人员。
②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企业、社区从事相关营养和健康教育的人员;
③健康俱乐部、健康体检中心、健康顾问(咨询)公司从业人员。
④营养保健品、食品生产、美容美体和销售企业从业人员。
⑤医药、餐饮企业、直销、健身、保险业(寿险)的从业人员。
⑥各单位负责膳食工作的人员,对营养学、保健养生、健康知识有浓厚兴趣,希望参加正规而系统的在校与在职人员。
⑦相关专业(医学、药学、卫生学、护理学、营养学、食品学、生物技术)的在校生和准备从事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一)公共营养师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2)持有高中或相关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毕业证者;
(3)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公共营养师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相关专业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持有高中或高等学校毕业证者(大学、大专、高职),从事相关职业工作人员;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持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毕业证人员,在相关职业岗位工作满三年(含三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公共营养师二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相关职业包括:医生、护士、药师、中小学卫生教师、幼儿园保育员、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社区保健人员、敬老院/老人院保健人员、宾馆、饭店营养配餐人员。
三、培训内容
根据“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标准”的要求,授课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疾病营养学、食品卫生学、食品安全和卫生、各类人群的营养和健康、营养平衡和膳食、食谱编制和评价与软件使用、社区营养、营养标签解读、中药保健食品、社区营养与管理、保健食品技术理论基础和营养保健市场调研及销售等。
四、培训师资
从事食品营养、营养保健工作多年的,并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认可的,由各大重点高校的相关学科教授及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专家担任教学任务,精选既有专业理论又有丰富实战经验的资深专家. 为学员授课。师资雄厚,经验丰富。
五、培训费用
公共营养师三级培训费:学费3500元(含教材费、资料费、培训费)
公共营养师二级培训费:学费4850元(含教材费、资料费、培训费)
六、报名方式
1、平时报名:
周一至周日8:30 - 17:30均可直接前来招生办报名交费与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大一寸黑白照片八张)。
招生办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
2、公开课现场报名:
公开课结束后填写申报表、办理交费手续、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大一寸黑白照片8张)。
七、证书
公共营养师证书是从事营养工作的上岗资格证明,全国统一编号,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注册登记,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八、培训地点时间
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4号南方科技专修学院504室 逢周末上课
九、咨询电话
0769-87052249 0769-8705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