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经济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人才的竞争。中国加入WTO后,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先后发布了《关于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训就司函[2002]35号、《关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全国统一鉴定试点推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培司函[2003]32号)等文件。要求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首先必须参加由政府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前培训,经培训后参加全国的统一鉴定,对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按照“持证上岗”的政策,该证书作为上岗资格、谋职晋升、资格评定及管理资质的证书.
为了提高我省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素质,推动人力资源管理行业的职业化进程,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委托,广州锐旗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及东莞城大职业培训学校联合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师考前培训工作。
一、招生对象: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和培训人员、大中专院校教师以及准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教材与教师:采用全国统一的专门教材,由知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专家和教授授课。
三、学习内容:基础知识、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员工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等。
四、报考条件:
1、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工作2年,获助师培训结业证书;
(2)专科学历,工作3年,获助师培训结业证书;
(3)本科学历,工作1年,获助师培训结业证书;
(4)硕士学历,获助师培训结业证书。
2、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工作2年,获人力师培训结业证书;
(2)本科以下学历,工作13年,获人力师培训结业证书;
(3)本科学历,工作6年,获人力师培训结业证书;
(4)硕士学历,工作3年,获人力师培训结业证书。
3、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五、资格证书:
通过考试、评审后,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验证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职业的上岗、职业证书,是该职业唯一有效的资格凭证,全国通用,终生免年检。
六、学习费用(包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评审费、办证费资料费等)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580元 人力资源管理师 2580元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6800元
七、报名须知: 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报名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
咨询电话:0769-87052249 0769-87052251